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区别(可转让信用证的五个特征)

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区别(可转让信用证的五个特征)

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区别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用的支付方式。而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信用证。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两种信用证的定义、特点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区别。

背对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是指开证行针对进口商的信用证开立的同时,进口商也从国内的银行申请了信用证。在背对背信用证下,进口商的信用证是以开证行的信用证为依据,进口商可以通过向第二家开证行提供开证行的信用证,来推动国内的银行对其开立新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需要两个独立的信用证,一个由出口商的银行开立给进口商的银行,另一个由进口商的银行开立给出口商。
  2. 开证行之间不存在直接联系,只有通过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交单方式和文件要求来沟通。
  3. 进口商可以通过背对背信用证推动国内银行对其开立新的信用证,以便满足进口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的贸易需求。

可转让信用证的五个特征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可转让信用证的特点如下:

  1. 明确规定:可转让信用证需要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受益人具备将信用证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的权利。
  2. 权利的转让: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中规定的权益,包括金额、货物、交单期限等转让给其他人。
  3. 转让的范围:受益人可以全权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信用证中规定的权益。
  4. 原受益人与转让受益人的关系:原受益人将信用证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后,原受益人和转让受益人之间不再具备法律上的信用关系。
  5. 通知的义务:转让受益人需要及时将权益的转让通知原受益人和开证行。

总结: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需要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并通过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交单方式和文件要求来沟通。而可转让信用证明确规定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转让的范围可以全权或部分转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千元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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